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 發布制度建設工作和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情況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就今年以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制度建設和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情況進行了發布。
新聞發布會分別就新修改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和新制定《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發揮人大常委會立法主導作用的意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增強人大監督工作實效的辦法》作了宣傳闡釋。
據介紹,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立法、監督、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和代表工作等方面分別作出了規范,以健全的制度機制保障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更加規范高效。特別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進一步界定了重大事項范圍,規范和細化了工作程序,對于有效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定職權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是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開展的統一行動,也是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具體行動。執法檢查嚴格對照法律條文,聚焦重點條款,查找出八個方面的重點問題,提出十一條改進意見,對“一湖兩海”水生態問題作出分析研判,提出合理化建議,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貢獻人大智慧和力量。